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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过期氟西丁(3)

  反叛的大魔王

(昨天看到了心圣白石道发的帖,心里贼激动,能和大家共同进步是青杉最值得开心的事情了。诚心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青杉的书里有所收获,这是身为一个创作者最大的快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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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出门讲究排场,车队、保镖和帮忙拿大哥大的小弟是必备的装逼利器。这些天的事急从权让他很久没有感受过前呼后拥出门的王霸气场,今天高月美去医院做检查,井泉就把行头安排上了,弄了四辆奔驰s,直奔预约好的“nhs诊所”。


“nhs诊所”名字虽然叫做“诊所”,实际上是雅典最好的私立医院,位置在滨海的富人区法力罗区,绝大多数私立医院都在这一片区。而“nhs诊所”就在法里罗湾附近的海岸边,交通便利景色优美。


临近夏季,法里罗湾内白色的船只点点,偶尔还能看见希腊军方的舰艇出港,阳光下远眺圆形的玻璃建筑法力罗体育中心,便觉得已经是夏季,海风中都带着一丝炎热的气息。


四辆04款的奔驰s停在滨海路边,一排年月不久的橄榄树在风中摇晃着有些泛白的绿色叶片,其间藏着零星绿油油的橄榄。


高月美下了车在两个黑手党保镖的陪伴下进了诊所,成默却没有去,他盯着路边细枝嫩叶的橄榄树发呆。对于即将成为父亲这件事成默打心眼里排斥,不只是因为他才19岁,年纪尚小,还因为成默一点都不喜欢“小孩”这个物种。


年幼的时候他早熟,也许是因为无法融入,也许是因为他被嘲笑过,就觉得同龄人很讨厌。长大之后更是对“熊孩子们”敬谢不敏,比如成浩阳小时候就是典型的熊孩子,他清楚的记得小学的时候回老家过年,成浩阳抢他的眼镜戴,抢他的书和mp3,还搓雪球塞在他脖子里,所以他对成浩阳的不喜由来已久。


不过他并不那么反感回老家过年,因为成休言还是很好的。那个时候叔叔家房子不大,过年住在叔叔家时,他爸爸睡沙发,他则被安排和成休言、成浩阳睡一间房。成默和成浩阳都不愿意和对方睡,便是成休言带他睡。


那个时候休言姐已经读高一了,他才读四年级,成休言还要像个小大人似的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尽管那个故事挺幼稚的,讲的是一个少女和犯罪集团做斗争,拯救被陷害的父亲故事,即便成休言刚讲出开头,他就能猜个大概,但成默依旧听的津津有味。


他听的不是故事,他喜欢的是休言那种哄小孩的语气,摸着他的头说成默真乖,还有抱着他说他暖和的温柔感觉。


只是这种温暖很短暂,成浩阳打破了他的幻想,第二天就气呼呼的告诉他姐姐是不是他的,不许他和休言姐睡。


于是第二天就换成了成浩阳和休言姐睡,成默睡成浩阳的床,当时成休言还捏着成浩阳的小脸取笑成浩阳平时不是最烦她的吗?


说实话成默很嫉妒。


嫉妒到有些伤心,不过那个时候的成默已经学会了隐藏心事,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躺在被窝里,还假装睡着拒绝了成休言要他过去,给他继续讲故事的甜美诱惑。


他闭着眼睛,听到成休言小声跟成浩阳说话的声音,眼睛就有些泛酸。


成默知道自己不喜欢成浩阳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他并不打算改变。就像他不喜欢小孩子一样,他也没有想过需要改变。即便是和谢旻韫早早成婚,他也从来没有幻想过有孩子的生活,甚至因为自己童年太过浓重的阴影,让他有成为丁克的想法。


他丝毫没有信心对一个小生命负责任。


可眼下,他竟然迫不得已必须得成为一个父亲。


这实在是荒诞极了。


实际上成默不是没有想过作假,但风险太大,安安静静的把他的乌洛波洛斯拿回来才是当务之急头等大事。其他的问题对于成默来说都是小问题,因此成默最终还是选择了让高月美怀孕。


相较于重重的心理负担,让自己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就成为了人质,成默倒不怎么介意。其实他已经有在考虑等拿回乌洛波洛斯,该如何劝说喜笑颜开得意忘形的高月美把孩子打掉了。


成默有些头大,想到中午高月美还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验孕棒的照片,他就恨不得捏死井泉。


而此时始作俑者手中夹着一根雪茄,正在敲他的窗户。成默扭头看了眼穿着西装的井泉,按下了窗户,混杂着泥土、嫩芽、水汽、阳光、花叶的雪茄香气,随着风扑面而来。


“有事么?”成默问。


井泉挑动了一下眉毛,偏了下头说:“有兴趣聊一聊吗?”


成默凝视着井泉,一副我没有拦着你开口的表情。


井泉抽了一口雪茄,回头看向了蓝色的港湾,“这么好的天气,适合在海边散一下步。这样......也能让我彼此放松一些。”


成默思考了一瞬,径直推门下车。


两人沿着法里罗湾滨江大道朝着不远处的海滩走去,天气还算不上热,铺满白沙的海滩上空无一人,只有棕榈树孤单的伫立在海岸线边。


成默没有开口,默默的与井泉并肩行走,两个黑手党保镖跟在他们身后不远的距离。


井泉也没有马上开口,直到成默数步子数到差不多一千步,井泉才将雪茄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笑着说道:“三十年前我偷渡到香江的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块钱,那是我爸、妈把家里的一头年猪拖到镇上卖,换来的一笔钱,猪卖了二百三十块,我爸给我塞了二百,我偷偷留了一百,就这样不管不顾的出门了,当时我心里发誓,我井泉要是不在香江混出个人样来,绝不回家.......”


“当时我没有想过我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就像我没有想过我现在会如此发达,那个时候我的目标不过是给家里修一栋两层楼的砖瓦房,买一台拖拉机,买台电视机,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而已。.”


成默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聆听。


“我跟着几个我叔叔认识的乡亲一起坐火车到了深城,兴奋的一夜没有睡,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那时深城还是个小城,住招待所还需要介绍信,我们没地方落脚,在荒郊野岭窝了一晚上,当天夜里坐一艘渔船到了一个地方,船家什么都没有说,直接把我们赶下了船,让我们自己朝着一个亮灯的地方游.....那是我第一次经历绝望,灯光看着很近,其实很远,远的要命,真的要命。我眼睁睁的看着我周围的人越来越少,你根本没有办法救,救就是自己一起死。你只能拼命的往前游......”


“我年轻,体力好,侥幸游到了岸边,直接瘫倒在地,在沙滩上看着其他人有些上了岸,有些就在无声无息中消失。当时我没有多悲伤,只觉得庆幸,但还没有庆幸,就听见有人喊‘快跑’,我听见了狗叫声和边警的喝骂,我跟着人群朝着树林里跑,但实在是太累了,被一条狼狗追上,咬住了手,没有能跑掉,说着鸟语的香江警察上来就用步枪柄砸我的背心,把我打了一顿,我前面同村的哥们也没能逃掉,和我一样被扣了下来,第二天直接遣返。”


井泉轻笑了一下说:“你这样的年纪大概是体会不到这种从希望到绝望,又产生了希望又陷入了绝望的可怕心情的......被遣返之后,不少人都不想在经历那种绝望,放弃了,各自回了乡,我和那个老哥没有回去,打算再试一次,我身上还有一百块钱,够坐一次船,买点吃的熬两天。两天之后,我和那个老哥一起搭船再次偷渡,这一次我成功了,但那个老哥又被抓到了,之后我也没有见过他......”


“好不容易到了香江,找到了我叔叔,住的却比老家还差,房间比厕所还小,吃饭贵的要命,还是吃不饱,想要吃饱得有活干,我刚过去不会说粤语,根本找不到活干,只能等叔叔那边有收数、抢地盘、喝茶这些活干的时候才能吃顿饱饭,挣点钱花。但我过的开心极了,走到街上看高楼大厦都能看一整天,发现了洋鬼子还会兴奋的多看几眼。可我这种开心伴随着恐惧,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去的恐惧,我不能多出门,香江人看不起我们,那种鄙视和厌恶的眼神,我一辈子都记得。你到了这座城市,并不意味着你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人。我发誓一定要留在那里,穿上西装,学会粤语,娶一个洋妞,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成为大圈帮的正式成员.....直到有一天我叔叔问我,有个大买卖可能会背命案,问我敢不敢干.....”


“老子想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要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这么混下去肯定出不了头,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第二天晚上我们就抢了十四k的赌档,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一枪打死了十四k的‘孝’字堆话事人厕所华.......”


井泉停在了这里,像是陷入了回忆,许久没有说话,直到两人走到了海滩处,他才又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的世界就变了,在这之前,我还算不上完全的罪犯,在这之后我成为了一个坏人、恶人,甚至可以说是十恶不赦。这些年我偶尔也会回忆我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想来想去,都觉得我别无选择,我出生在七十年代的穷想僻壤,那是一个你想犯罪都没有太多机会的地方,实在是太穷了。当然我也不是没有过机会,那时当兵是一个好出路,可一个村的名额就那么几个,我tm的平时在村里就不怎么受待见,没有人为我担保,我去不了的。于是我妈提着家里会下蛋的老母鸡上门去求村长,被人家一顿好骂,还赶了出来,说是因为我曾经在班里骂过他儿子。”


井泉长长的舒了口气,“我也想过假设我不在村里调皮捣蛋,是不是就有机会,后面才知道当兵的名额,是得花真金白银找王富鹏那个王八蛋买的,我们家穷,真没的选。那个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长就能轻而易举的改变你的命运......”


“后来我又去了加国,才愈发明白什么权力,什么是大人物,什么是蝼蚁,所谓权力就是你能控制多少人,所谓大人物,就是那些一句话就能改变无数人命运的人,所谓蝼蚁,就是别人叫你怎么想你就只能怎么想,别人叫你怎么做,你就只能怎么做的人,你没有选择的权力。像你们这样的聪明人,用、网络来达成自己控制普通人的权力,而黑死病用毒品就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一切.......”


“是你自己欲望太多,如果不贪心你不会走上这条路。这其中确实有时代的因素,但并不是你作恶多端的理由。也有很多人在学习中完善了自己,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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