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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徐志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天马行空四部曲

魔侠守护者之一魔侠─徐志摩</p>


徐志摩(1897─1931),原名章垿,字槱森,后改字志摩,浙江海寧人,中国著名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亦是著名小说作家金庸的表兄。</p>


徐志摩出生於富裕家庭,并曾留学英国。一生追求爱、自由与美(胡适语),这為他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亦断送了他的一生。徐志摩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p>


徐志摩出生於浙江海寧一个富裕家庭,父亲徐申如拥有一座发电厂、一个梅酱厂、一间丝绸庄,在上海还有一家小钱庄,又是硤石商会会长,人称硤石鉅子。</p>


徐志摩18岁时由父母安排,与15岁的张幼仪结婚,随后远赴西方求学。对徐志摩来说,这段婚姻并不美满。</p>


张幼仪远渡重洋到了英国后,才发现徐志摩在旅英期间邂逅了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原名林徽音)。后来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最后,林徽因却选择了梁啟超之子梁思成。</p>


1923年梁啟超(号任公)写了长信很恳切地劝他: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於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始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p>


恋爱神圣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鶻突,而得满足得寧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p>


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儕以不求圆满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的妙味矣。若沉迷於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气尽矣。鬱邑佗傺以死,死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復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p>


志摩答覆任公的信,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p>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於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p>


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輒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p>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平,常与朋友王賡相聚。王賡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陆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p>


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啟超证婚。徐志摩求助於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眾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p>


由於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对他的经济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裡佣人眾多,有司机、厨师、男僕,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p>


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於北京大学,為了贴补家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课餘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p>


沉溺於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p>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因要在北平协和礼堂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於早上八时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然而,飞机在大雾中误触济南开山坠落,徐志摩罹难,死时34岁。</p>


诗集:《志摩的诗》,《猛虎集》,《云游》。</p>


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翡冷翠的一夜》、《翡冷翠山居閒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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