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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慕龙之曲

  天马行空四部曲

“他原以为碰上一个索求无度的女友会是上天赐给他的最佳礼物。在他青少年时期,他便有无穷性幻想,迫不及待长大想跟女孩上床。对他来说,女体是世上最神秘也最美丽的神造品。交到他手中,他一定会好好珍惜。</p>


开始跟女孩交往后,女孩都不习惯他的侵略性格。初次约会就想拥抱,一抱上就亲吻,已亲吻便一发不可收拾。如果女孩算是喜欢他,在他猛烈进攻时便被动地让他为所欲为,偶尔摆出不知真假的满足表情;若没那麽喜欢他,女孩就面露嫌恶咒骂,直接把他当作下流人物推开。</p>


这个女孩子不一样。一开始,她就不掩饰她对他的「性」趣。上一刻,他们还站在唱片行聊音乐,下一刻他俩已经站在他家客厅法式舌吻,随即肢体交缠像卷麻花滚到沙发下。</p>


接下来的日子,只能说是昏天暗地、日月无光,跟《山海经》记载的人神大战差不多。大部分时候,他都是赤身露体,很少穿上超过一件内裤的衣服,离开床舖的最远距离往往只到厨房。他感觉像个准备奥运的体育选手,参加强度集训,时刻汗水淋漓,常常体力透支。一股身心疲惫感徘徊在他的眼眶,让他眼皮重得抬不起来。</p>


女友却不让他休息。往往他已经筋疲力尽,女人的双腿仍环住他的腰,上下磨蹭。他手扶住她的臀,却全身无力。他觉得好累。没料到可以这麽伤人。他才23岁,却觉得已经43岁。</p>


那晚,他撞见女友跟好友在聚会角落热吻爱抚。女友忏悔,好友道歉,双方都宣称喝醉了。求他原谅,而他只是无动於衷地站着听。他无法自制在内心偷笑。天啊,他想,我终於能好好睡上一觉了。”</p>


“美国作家强纳森法兰岑向来痛恨科技,新书《克劳斯计划》()即将出版,报端发表前言,又在纽约演讲,痛陈高科技如何摧毁当代,引爆大西洋两岸激论。</p>


「克劳斯」是维也纳化人卡尔克劳斯(karlkra)。19、20世纪交替之际,他独立发行一份小众德语报,字艰涩,陈义极高,抨击当时维也纳的优雅风尚与物质爱好。忠实读者包括雅明、卡夫卡等。</p>


法兰岑称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大嫉俗份子(r),而他显然甘愿与克劳斯同阵,一个世纪后,检验我们这个时代的毛病,其中之一便是科技上瘾。</p>


对他来说,网路乃当代之瘤。他失望作家鲁西迪上推特,讨厌苹果耍酷。形式重於实质,认为亚马逊鼓励废话与吹牛,讥讽脸书与推特自我吹嘘发动阿拉伯之春,好像当初东欧政权全靠一支支4g手机打碎似的。</p>


他说。网路最糟糕之处便是诱惑人人故扮阅历丰富,对流行事物表态,因遭嫌不酷而痛苦,不得不参照他人立场。失去独立思考的勇气。</p>


无能面对真实的问题,像是伊拉克战争、全民健保。只能共识将自己送给新媒体与新科技,让贾伯斯、祖克柏与贝佐斯从我们身上赚钱。资逐新,科技求新,盲众追新,他以为,当代社会宛如1910年维也纳,差别只在「数位科技替代报纸科技,美国酷味取代维也纳魅力。」</p>


酷,变成万事万物的定义。21世纪初,全球排队买苹果手机,年轻一代从脸书推特而不是油印报纸取得新闻,乍听强纳森法兰岑饶舌,就像观看今年东尼奖得奖剧的角色凡尼亚忽然独白20分钟,罗嗦不休他们当年听披头四搞性解放多麽脱俗,现代小孩听舞曲滑手机,什麽都不懂。</p>


法国小说家米榭韦勒贝克同等厌世,早早宣称「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绝对不喜欢。我所住的这个社会令我憎厌;广告叫我恶心;电脑让我吐。」</p>


他悲凉领悟时代迭变之不可抗拒,将世代交替喻为种族灭绝,旧种族终要绝种以让位於新种族,而且「一个残忍推迟了的种族灭绝并不会带来慰藉,舒适或任何物质以及情感的补偿」。</p>


法兰岑当然知道,旧世界并不是更美好,而是他崇尚信赖且辛苦建构的化价值及其优势如今根不算数。只数民主人头的网路世界里,一名优秀小说家的诚实意见不见得比十个读者的真实感受来得重要,心灵的伟大抵不过数量的庞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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