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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阅读

  混在丧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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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杨亦知道,自己的丧尸分身终于进化到了新一阶。


杨亦现在对丧尸中的进化者们,一无所知,不知道进化到底有多少阶或者说多少层,各方向又会有什么样的进化方向,表现又如何?是不是有些偏重力量,有些偏重速度,也有偏重于肉体等等。


像进化者,不过是杨亦对所有进化过的丧尸们的一个统称而已。


分身在之前,应该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在机缘巧合之下,误食了丧尸的这一种病毒结晶,然后才有了一丝不同的改变。当然,这种改变有限,但却让它开始崭露头角。在杨亦占据它的身体时,它应该吞食了至少好几块病毒结晶。


进化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杨亦也是吞食了上百余块病毒结晶,才进化成功。


进化成功,让杨亦喜上眉梢。


澎湃的力量,比以前提升了一倍有余。


当然,变化最大的,还是大腿处传来的奇妙感觉,杨亦感觉自己可以奔跑很快,奔跑很久,有一种想飞起来的感觉。


激动的杨亦,没能忍住,意念一动,丧尸分身已经是“嗖”地窜了出去,几下已经是窜出老远,百米绝对能够跑进七秒内,超越了人类限制多上许多。而且杨亦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心中一动之下,凶狠地冲向街道的建筑物。


“要死就死了。”


杨亦猛地一蹭,分身跨出,然后跳跃而起,竟然是在墙壁上奔跑起来。


“啊……啊……啊……”无尽的快感,让杨亦发出咆哮的嘶吼。不过丧尸的声喉发出来的,只是一连串“呜呜”声响。杨亦却不在乎,至少此刻他的心情是愉悦的,还会去管其他吗?


在墙壁上奔跑了几十步,冲劲才过,杨亦又不得不回到街道上来。


距离真正的飞檐走壁还有一段差距,可是杨亦却心满意足了。


杨亦又测试了一下奔跑的速度,他发现百米七秒内还不是限制,因为他还可以爆发出来,压榨最后的动力,让速度在一二分钟内提高一个档次。这个应该就是有些像丧尸的技能一样,或者说是一种能力,就是在短时间内将速度提高。


“会不会力量型的丧尸,也可以用这种爆发力来做到短暂时间内让力量更加?”


平复激动心情的杨亦,才发现其实双手十指也有着细微的变化。


比如指甲变得更加的长了些,而且也有一些肌肉生长出来,终于是将那裸露的手指骨头给隐藏包在里面。


这些指甲很有意思,给杨亦的感觉,就是锋利,和人类的指甲截然不同。


……


杨亦抓着一只玻璃瓶,站在街道上,然后对着不远处的几只丧尸扔了出去。


玻璃瓶砸落到水泥路面上,啪啦地碎裂。


碎裂声,惊醒了处于游魂状况一样的几只丧尸,它们如同被惹怒了一样,怒火冲冲地向着杨亦围过来。


杨亦猛地一蹭腿,速度爆发出来,眨眼间就是冲到了这几只丧尸的面前。这种快速的转换,远非这些普通丧尸可以反应过来的,在杨亦的速度前,它们仅仅是出于本能地伸出手来。


手上的指甲在它们的身上划过,像是一支锋利的手术刀,直接切开了它们身上的肉。


没有疼痛神经的丧尸,对于发生在身上的伤痕,没有一丁点儿反应,依然张牙舞爪想要干掉这个惹怒它们的丧尸。


几下将纠缠着的这几只实验丧尸给解决掉,杨亦得出结论:“爪子很锋利,但距离切断骨头这样的硬物,还是不行。”


这就是杨亦最终测试的结果,不是很满意,可是和之前比起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杨亦所在的一带,属于城市的郊区区域,对于这么一座国际大都市来说,郊区的人口依然密集无比,从街道上出现的庞大丧尸数量就可以判断出来。现在时间已经走到了早上十点左右,阳光很明媚,想必一些快速的幸存者们,已经是靠近到城市的边缘上寻找着丧尸的弱点,获取食物了。


尽管在目前的位置,不需要担心幸存者出现,但杨亦还是决定熟悉分身的事情,等到晚上再说。


寻得一处花园的私人车库里,杨亦走进去,然后将车库的铁门反锁,将分身安置在这里,这才安心地将意识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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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狗腿刀、双手剑


将最后一点杂粮饼给吃掉,杨亦从这一套房子以前的主人衣柜里,选了一套合身的穿上,然后带了几只黄金戒指,出门。


接近中午的阳光,毒辣非常。


顶着烈日,行走在街道上,杨亦四处张望。以前生活在棚户区里,杨亦极少到这里来,对这里谈不上熟悉。更重要的是,这里有着属于聚居地的巡警,棚户区的人,在这里受到的待遇可不怎么样。


街道原本林立着的商铺,此时几乎处于关闭的状态。


末世里,商品的流通几乎停顿,商铺早就失去了意义。


当然,也有例外,这就是属于聚居地里的商业街。商业街是聚居地当局成立的,同等于一个集市的功能。在商业街当中,你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东西,从吃的到穿的,用的……连同武器等等一应俱全。


杨亦只去过一次,很久前了,印象不深。


选择房子的时候,杨亦早就考虑到了这一个问题,所以现今的住处,距离这一条商业街并不远。


横跨了两条街道,彼此间的叫喝声传出来,一改前两条街道的冷清。


从踏入到这一块范围内,会让你怀疑此时不是末世,而是和以前一样,走进到一个热闹的商业集市当中。杨亦也不例外,他有些恍惚,就像是在大学生涯中,在夜上和一群同学去逛夜市一样。


溶入到其中的是杨亦,也是有些兴奋起来,见到这一幕,才有一种生活在人类社会的感觉。


商业街中,彼此之间的叫卖声,听到耳朵中是如此的亲切。


“快来了,安踏专卖店里的正品运动鞋、运动衣,一应俱全,价格便宜了,一斤粮食任挑任选。”


“想要留住男人们的心吗?香奈儿超级香水帮你实现,女人必备品。”


“汽油,一升只需要一斤粮食。”


“来来来,便宜大甩卖了……”


怪异的叫卖内容,一些是非常实用的,一些却非常的花哨。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从外面狩猎的收获品。谁都想抢粮食,可是粮食就这么一些,早就被人先下手了。后面下手的,只能是取一些聚居地需要到的东西,用来换取粮食。


像香水,在聚居地就非常受欢迎。


大把的女人们为了一瓶香水,可是用救命的粮食来换。无他,在末世当中,女人的地位非常的低下,她们在外的生存能力同样很差,不得不用她们的美貌和身体来靠上一些强力的男人们,换取她们的生存空间。


而汽油这一类,对于一些团体来说,尤其重要,没有它,汽车就是一堆废铁。


总之,能够在这里出售的物品,都是应市场需求而生。


杨亦走在其中,街道两边的商铺是开着,只是里面摆着的东西极少。在商铺前,街道的两边上,则是大量的小地摊。通常摆地摊的人,有些像客窜的小贩,也许今天有东西卖,明天后天则是在无收获之下,偃旗息鼓。


末世的特点,总是卖的人多,而买的人少。


在这里走动着逛街的人不算多,总的来说是有些冷清。


造成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还是今天狩猎的团队已经出发,现在正是商业街上生意冷淡的一个时间段。只要等到傍晚,这里马上就会活跃起来。大量归来的幸存者们,他们携带着大量的收获品,不是出售就是以物易物,要么就是手中有粮食了,可以用来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


聚居地中,黄金并不是第一流通货币,而是粮食。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这一原则,在末世当中,黄金也只能是排在粮食的后面,毕竟人首先要吃饱,饿着肚皮,你有再多的黄金又怎么样?


在商业街中走了一会儿,杨亦的目光,自然是放到自己的目标上。


一把能够让丧尸分身用得顺手的武器,将会提升分身至少一个档次的战斗力。分身的指甲是锋利,但在坚硬度等等上,远远比不上真正的兵器。对付普通丧尸没有太大的问题,可是面对同样是进化者的时候呢?


有备无患,杨亦一向如此。


等到走到一半,杨亦忽然蹲到其中一个地摊当中。


摆摊的是一位中年人,他并没有叫卖,而是老神在在地坐着。他的摊上,只有两件商品。


一支外表丑陋的半自动步枪,有些像ak系列中的一款,对枪不是很熟悉的杨亦认不出来。半自动步枪的边上,是一支仿54手枪,枪身呈现打磨的痕迹,露出金属的光泽。


“枪支如此的吃香,根本不需要销路的问题,难怪如此的淡定。”


只要是男人,都会对枪支着迷,更不用说如今还是末世,有一支枪就像给自己加上了几层保险。


杨亦也是如此,他蹲了下去,也没有伸手去拿起来,而是指着半自动步枪问道:“老板,这一支枪怎么卖?”


中年老板扫了杨亦一眼,说道:“500斤大米。”


这个价格顿时吓了杨亦一跳,500斤大米在这末世当中,是什么概念?就这一支枪就价值这么离谱?500斤放到和平时期,连这支枪的五分一也想必买到。可是现在是末世,500斤的价值无限放大,价值是和平时期的百倍也不止。


“这么贵?”杨亦瞠目结舌。


中年老板眼睛一瞪:“贵,你知道这一支枪可是纯手工一点点打磨出来的,一个月也就只能造出一支而已。”


杨亦有些心动,不过看到这支枪如此的丑,说道:“这么丑,会不会是次品。”


“哈哈哈哈!”中年老板怪笑:“小子,你懂什么,你真以为枪的外观很重要吗?告诉你,只要坚实耐用的枪,就是好枪,你再注重外表搞得花里花哨又有什么用。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关键是可以杀得死丧尸,它就有意义。”


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杨亦更加心动,只是想到自己根本拿不出500斤大米来,像是泄气的皮球。


另外一点,现在杨亦是给丧尸分身寻找合手的武器,就算自己真的买到一支步枪,可是以分身现在的灵活度,也不可能用得上。更何况,对于分身来说,冷兵器的作用不知道要大多少过步枪。


想明白了这些,杨亦讪笑地站了起来,继续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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