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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东【香朵儿】_分节阅读_134

  小房东【香朵儿】

“麦麦,是不是真的,”乔奶奶首先发问,脸色不太好看。


“娘,小瞳都这么说了,能假的了嘛,真是造孽喏,这戒指不当吃不当喝的,千儿八百的买来带带应应景也就算了,居然花了六万块,六万块在镇上都能买套小两室的房子了,”二伯母一下子来了精气神,“幺妹,不是我说你,见过宠孩子的,没见过你们这么惯孩子的,小小年龄就这么败家,长大以后可怎么得了哦,她今天能花六万块买对戒指,明天就能花六万块买个项链,后天买个镯子……”


越说越激动,身子都开始颤抖,“幺妹,你该好好管管麦麦了,不然你和建国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家业,早晚被这丫头败弄完,娘,老话说得好啊,百年家财一朝散尽,百个不孝子不敌一个败家子,我早就说过了,孩子当宠则宠,该管得管,一味惯着,早晚得出事,我就从不惯秀兰和玉梅,该打则打该骂则骂,她两花钱,超过五十块都跟我汇报,秀兰上班后,每个月工资都交给我的……”


乔小麦眉头越蹙越深,她以为经过怀孕风波,二伯母即使不反思自己的过错,也会吸取教训,收敛性子,低调做人,尤其在今天这个合家欢的日子里,要做的是如何跟大家认错,取得大家的谅解,而不是端着长辈的架子在大家面前批判她。


百个不孝子不敌一个败家子?把这么大的帽子扣她头上,是不是想将众人的怨气转嫁到她身上,还真是无知又无耻。


再看老爸老妈,老爸脾气暴,脸已经开始发黑,老妈神色淡然,很符合她在商界中的名号,淡定女王,两人都是从那个物资缺乏的年代走过来的人,虽然有钱了,但骨子里还是相当勤俭节约的,老妈的奢侈品大多是小姨和小舅妈买给她的。


还有奶奶,老太太一向节俭,平日里阿姨采买都会细细盘问,这个菜多少钱,那个菜多少钱,然后跟从小四婶那问来的价格做比较,如果贵了,她会给阿姨冷脸子看一天,得知她的首饰都是真的,且每件都够买一个大件电器时,几度埋怨老爸老妈对她太过娇宠,虽然老妈解释,这些饰品都是小姨、小舅妈、干妈以及一些商场朋友送给她的,可奶奶还是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不该让她一个小丫头保管。


现在,奶奶大约在心里盘算,鸡蛋一毛五一个,肉十块钱三斤,六万块得买多少鸡蛋,多少肉?然后,给自己扣上一顶败家女的大帽子,叹气,少不了又得听她没完没了絮叨几天。


老爸是出了名的护短,不管自己有没有错,都会先炮轰二伯母一通,然后没人时再跟自己算账,这会还没爆发,大约是顾虑莫妮卡在场,不想给二伯母难堪吧。


可二伯母这人,一向不懂得什么叫适合而止,所以,在老爸还没发火之前,乔小麦打算为自己辩护,看着越说越起劲的二伯母,掀唇冷笑,我也是你能利用的?


正要开口,有人先她一步说话了。


“这钻戒是他们三兄妹一起买来送给爸妈的礼物,六万块我不觉得贵,钻石商戴比尔斯的有句广告词说得好,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钻石代表爱,丈夫送给妻子是爱情,儿女送给父母是亲情,六寓意六六大顺,他们希望爸爸妈妈今后无论是事业还是感情上都一路顺畅,恩恩爱爱,永永远远,这是作为儿子女儿对父母的心意,不是败家!而败家的定义是指儿女在没有能力赚钱的基础上随意挥霍浪费父辈们辛苦积攒下来的财富,可买戒指的钱都是他们自己赚来的,所以不存在败家之说,乔栋就不说了,麦麦从初中开始就拿奖学金,我们上大学那年,她就把所有的奖学金、零用钱和压岁钱都交给乔栋帮忙投资理财,现在,每年的分红别说是钻戒,就是房子她想买也是随时都能买得起的,麦麦的名言是能花钱者能挣钱,她做到了,没见过她这么会花钱的孩子,也没见过她这么会挣钱的孩子,所以,谁都不能说她败家,”


富大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到无波无澜,却让除乔爸乔妈富爸富妈以外的所有人都震惊了,都知道丫头不缺钱,却没想到她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超前的理财概念。


乔小麦不知道是自己敏感,还是老大故意为之,那一声声爸妈听在她耳朵里像钟鼓一样低沉、性感,然后觉得小脸微红,对上大哥似笑非笑的眼神,小脸红的更厉害了。


不过,在这么多长辈面前维护她的男人,她爱死了。


富大收到某人的星星眼,唇角上扬,心说:宠她,因为她值得!


乔栋偏头看了好友一眼,低声说道,“马屁拍的不错,”


富大低笑,说,“谢谢大哥夸奖,”


乔栋狐狸眼顿时亮堂起来,显然这声大哥对他很受用。


富爸没有身份问题,所以结婚比较早,十八九岁的半大小子体力充沛,初尝情.欲激情无比,不懂节制,富妈因为年岁小,没经验,待察觉不对劲时,第一个孩子就这么流掉了,成为父母激烈床战下的牺牲品。


富大是第二个,比乔栋小十六天,可因乔栋长相随妈,小时候长的格外白净、秀气,再加上那上挑的凤眼,殷红的小嘴,一个村都找不到这么漂亮的孩子,所以,女孩都喜欢找他玩,男孩却喜欢欺负他,富大小小年纪就很有正义感,经常站出来帮他揍别的孩子,因为比乔栋黑,又比他个头猛点,所以,一直自称是哥哥。


那时村里孩子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富大会走的时候就敢跟人打架,打起架来又狠又猛,八九岁时,十二三岁的孩子都不是他的对手,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是打遍校园无敌手。


当然乔栋后来的身手也不错,但不得不说某人在打架方面是天才,再加上他有些小洁癖,不喜欢跟人肉搏,不喜欢粘腻汗臭的味道,渐渐的,转作军师,负责出谋划策,冲锋陷阵的杀戮放着富大来。


男人嘛,会打架的才是老大,后来,连乔梁和麦麦都跟在后面屁颠屁颠叫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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