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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买凶杀人

  都市之超级大脑

大山发出一阵大笑,大声喊道:“兄弟们,准备干活了。我说怎么着,李子毅那个二世祖肯定会给老子打电话。哈哈,拿了那个林浩轩的一条命,四十万到手。”


“大哥英明啊,我就知道大哥说啥肯定是啥。”某男一边摸着身边小姐的身体一边拍马道。


“大哥,这次的活我接了,给我十万就成。”


“大哥,这次的活该给我了吧,一个毛头小子,我一个人就搞定了。”


听到身边小弟的拍马,大山心里简直舒服翻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想了片刻后,指着角落里一个穿着厚风衣躲在一旁睡觉的男人,说道:“余铭,这次的活老子准备交给你了。”


周围的小弟听到这话,纷纷感觉到不解,一脸困惑的看着大山。


这余铭可算是他们帮派的奇葩,行事诡异不合群这都是表面的。最关键的是,这个家伙的两条手臂全都废了。拿刀砍人是不行了,撑死拿个枪偷袭干嘛的,怎么会派他去?


角落的余铭虽然醒了,但并没抬头,反而是平淡的问道:“给多少?”


大山皱皱眉,直接开口道:“给你十五张,给老子干得漂亮点,最好是车祸。你是最好的赛车手,砍人你不行,制造一场车祸还是可以的。”


说完,从沙发上一个黑色手包里拿出五沓子钞票,拍在桌子上说:“这是先给你的五万,你先拿去安安家。事办好了,再来我这边领剩下的十万。”


听到钱的时候,余铭站了起来,露出一张英俊又略显沧桑的脸庞。一身黑色的风衣显得十分潇洒,但是却跟现在的天气格格不入。当下直接走到大山的桌子前,把桌子上的五万块全部装在自己的风衣口袋里,直接离去。


至于目标,早在前几天,大山就把林浩轩的资料都发给了他们。


余铭一走,其他小弟顿时不满了。


“老大,你怎么让那个废物执行任务,你看他那个鸟样,我都想一脚踹死他。”


“就是,那个废人自己玩砸了,现在摆脸子给谁看呢?”


大山倒是没在意那么多,看着他离去的眼神有些玩弄,大笑道:“别说了,继续喝酒。”


夜总会的包厢里,又变得热闹起来。


…………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经晚上十二点了。林浩轩也早已跟高忠国一起吃过晚饭,这晚饭不用说,肯定是雪月楼里顶级的饭菜了。当晚高忠国还特意喝了点小酒,要不是因为林浩轩等下还要施针,肯定也会把他也加入进来。


这时,密室内走出一位男医生,恭敬的说道:“高先生,您弟弟已经醒了。”


听到这个称呼,林浩轩直接愣住了。之前还说是朋友,怎么这会变成弟弟了?


高忠国自然也看到他惊讶的表情,尴尬笑道:“浩轩,别怪高叔叔隐瞒你,我也有我的难言之隐。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叫高冲。因为一些机密,我现在只能告诉你这么多。等他的双腿好了,其他的事让他自己告诉你。”


听到这,林浩轩也很知趣的点点头。


反正什么事都跟自己没关系,他只要安心的把这个高冲的双腿给治好就行了。治好他的双腿,下一步就是要请高忠国来派人保护自己的母亲和弟弟了。林浩轩也已经做好打算,第二天就给母亲打钱,让他带着弟弟坐飞机直接来到南海市。


当然了,也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高忠国帮忙去查一下,但也只能等到把这个高冲的双腿治好之后。不然还没开治就提这么多的要求,于情于理都不太好。


进入密室内,虽然有些灯光,但还是很昏暗。


里面根本看不清这个叫高冲的脸庞,只能看到他的伤口处。双腿被一对木板夹住,估计是因为常年躺在床上,双腿起了一些疮也没有在意。这种瘫痪,双腿也是感觉不到任何的痛觉。


高冲看到林浩轩和高忠国走了进来,声音有些嘶哑:“你就是林浩轩?”


林浩轩点点头,笑着说:“不错,高叔叔,我就是林浩轩。”


高冲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怎么看都不觉得这个小屁孩会是什么绝世神医,失望的摇摇头:“算了,你还是走吧,我已经不想再失望一次了。多少名医大家都看不好我的病,你还是别费这个心思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林浩轩并未被他的怀疑击退,反而自信的笑道:“高叔叔,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反正你现在这样,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我来试试,还有机会,我不试,那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时间不等人,别错过最好的施针时间,我先为你把脉。”


说完,也不管高冲了,直接走到他的身边开始为他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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