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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投其所好

  七零年代当家媳

第二天是周日,邵迎春起了个大早,把前几天抽空织的马海毛自行车座套拿出来,一般爱护自行车的人都习惯在车座上套一个座套,这样坐着舒服也能保护车座。


马海毛不同于一般的毛线,更加柔软,也更加晶莹,尤其在阳光下能发出亮晶晶的光芒,表面上一层绒毛触手温软,保暖又舒适。


紫色代表着高贵,是华丽绚烂的颜色,更是多数女士的钟爱,邵迎春抚着柔软温暖的车座套,突然有点不舍得给出去了。


这可是她用了好几张肉票外加一块五香肉跟赵小曼换的,据说这是她在国外的表姐给她寄来的,她妈妈给她织了件毛衣,还剩下的这些。


本来赵小曼不想交换,毕竟之前邵迎春曾救她一命,嗯,帮她赶走了那只恶心的毛毛虫。


但邵迎春很坚持,并且说不换就算了,她不想欠人家人情,觉得没有安全感。


赵小曼虽然不知道欠人情和安全感有什么关系,但也答应了,也因此对邵迎春的印象更好了,更何况她确实挺想吃五香肉的。


其实用几张肉票换二两毛线是邵迎春亏了,毕竟肉票有五斤,但谁让这是稀罕物呢,别人就算想买都买不到,再说现在他们家也不缺肉吃,万一放过期了更浪。


邵迎夏推门从外面进来,看到邵迎春正坐在床边发呆,上去捅了下她胳膊,“还没拾好,爸妈都拾完了,就等你了。”


今天是礼拜天,全家要去邵迎春的姥家串门。


一个月有四个礼拜,当初邵连仁和李凤英结婚的时候,就定下每个月的第一个礼拜天去范屯,也就是邵连仁的父母家,第二个礼拜天去李凤英父母家,剩下两个礼拜天两口子在家里。


不过因为李凤英的父母也住在镇上,两口子在每月剩下的两个礼拜天多数是回去岳父母家,帮老人家干活的同时也顺便蹭两顿饭。


十几年来这已经成了习惯。


尤其这次李凤英还打算让她妈跟表姨捎个信,再弄一两头肥猪回来卖,算是肩负着任务去串门。


邵迎春回过神来,道:“我不去了,今天约了同学。”


而后忽然又想起来上次在范屯张大婶家买的鸡蛋还没有给姥拿去,那天下车的时候太着急,一时间忘记了。


“鸡蛋就在水缸后面,待会别忘了带上。”邵迎春一边把书包里的书本都拿出来,下午没事的时候她还想去趟新华书店,看能不能买到高中三年的课本,这是她接下来的两年要重点攻克的目标。


放好了书本却没听到邵迎夏的声音,回过头一看,正看到她拿起紫色的马海毛车座套,“姐,这毛线可真好,你在哪弄的,我头一次看到过。”


不等邵迎春说话,邵迎夏又皱了皱眉头,啧啧惋惜道:“这做车座套太白瞎了,还不如给我织双手套。”


她以为这是织给邵连仁的,一想到这么柔软又漂亮的毛线要整天被坐在下面,邵迎夏的心就一阵阵抽搐。


“别动脏了,这不是给爸妈的。”邵迎春拿过来塞进书包里,为了给前世的婆婆留个好印象,她得有个拿得出手的礼物才行,毕竟今天是人家生日。而且刘钰雯很喜欢马海毛织的东西,她自己又不会,这算是投其所好。


这样以后再求人家办事的时候,也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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