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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高陵之变

  汉魏文魁

是勋等人离京的翌日,三名副相正聚会中书议事,突然门外喧嚷,有个尖细的嗓音高叫道:“陛下驾至!”


中书左仆射刘先、尚书左仆射卫觊、御史中丞辛毗闻言,无不面面相觑——皇帝不是病倒了起不得身吗?他连祭扫高陵都去不了,怎么突然间会跑中书台来?赶紧整顿衣冠,出门相迎。


就见曹髦车驾驰来,小皇帝纵跃而下——面色还有点儿泛黄,可是瞧那敏捷劲儿,却好象并没有什么毛病似的。进入中书台以后,曹髦居上而坐,先询问了一番国事,随即说道:“诸相出京,中书唯卿等三人计议,恐事不易协也。当增补相位,使共执政。”以后再开会,秘书、门下的主官也一起来吧。


三人尽皆失色,辛毗急忙奏道:“本朝制度,三台六相共掌政事,不干秘书、门下事,且三相虽去,离京不远,数日即归,何必更改制度?”曹髦一瞪眼:“国家制度,天子所命,朕今有旨,佐治欲违抗耶?!”当即下令,罢免辛毗御史中丞之职,命召陈群陈长文以接替之。


根据是勋所制定的朝廷制度,国家大政都由群相共商,然后中书做制,皇帝在一定程度上持有否决权;同时若皇帝有所诏旨,则由秘书草拟,诏下中书,中书台也可以封驳——为的是君臣相衡也。然而皇帝终究是皇帝,在封建时代那是理论上至高无上、无可制约的存在,是勋现在还搞不出真正“虚君”那一套,所以皇帝的某些职权,中书台或者群相也是无从制约的。


其一就是宫中之事,包括宗正、秘书、门下三省的人事任命和具体事务,需要在中书和尚书备案。但只要不违反法律——比方说任用囚人为吏——那都是皇帝自家事儿,外朝无可封驳。其二是绝大多数官员的人事权掌握在吏部,但三台正副主官的人事权却掌握在皇帝手中——一则吏部终究只是尚书台所属的二级部门。他不可能管到自家上官的任免;二则若皇帝连宰相都更换不了,那不是彻底的臣权压倒了君权吗?


尤其是中书台的主、次官员。他们本身就拥有对天子诏令的封驳权,倘若天子想要更换这三名官员,但是三人把着大印,你来一封诏我驳一封诏,那不是可以永年高踞其位了?那还说什么制衡?


所以曹髦说要扩大宰相班底,事关制度,这事儿中书是可以封驳的,但若直接替换执政——比方说以陈群接替辛毗——全由皇帝说了算。宰相无可拒绝。再说了,陈长文曾经当过吏部尚书,距离宰执只差一步,如今又做冀州刺史,他的资格也足够为相啊,此非违反制度,越级提拔,宰相们其实没理由反驳。


曹髦先抹了辛毗,其实这也算是杀鸡儆猴——谁让你先跳出来反对我的意见——然后他再转过头来重提前议,让秘书、门下二监也参政为相。问刘先:“中书其准乎?”刘始宗脑门上冷汗涔涔而下,嗫嚅了半天,只好先打太平拳:“即请秘书为陛下拟诏。行文中书……”


曹髦一摆手,便有侍从将一卷文书递给刘先——“诏在此,可即批复。”


刘先心说原来你早有准备啊,这不是临时起意,这是蓄谋已久,要夺我外朝之权归于内廷啊!这分明是调虎离山之计!


皇帝若缺乏足够的威势和权柄,宰相可以想尽各种办法来掣肘,但前提必须在制度、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事,否则垂涎你这位子的官僚们一抓一大把。随时逮着个错处就能够联名弹劾,逼你下台。所以曹髦才要用雷霆手段。打三相一个冷不防——这仨都是既乏人望,又缺智谋。外加性格相对软弱的,仓促之间,你们也拦不住朕,只要造成了既成事实,以后的事情那就都好办啦。


果然刘先最终只得屈服——我肩膀窄,实在不敢跟皇帝放对啊——被曹髦逼着当堂批复。这边中书印章才一落纸,那边门下监刘放和秘书监崔琰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自己找地方坐下。


曹髦眼神左右一扫:辛佐治滚蛋了,如今四相议事。崔琰是彻底的自己人;刘放虽然意志不够坚决,终究屁股坐在内廷;刘先、卫觊那都是性格软弱的老好人啊,做官僚很合格,做政治家么……你还远未够班!于是莞尔一笑:“可矣。朕即与卿等共商国事。”


使门下、秘书入相,这只是崔季珪为曹髦谋划的第一步,然后第二步就是要扩大内廷的职权范围,趁热打铁,把很多原属中书和御史的权柄都转交给秘书、门下二省。虽说中书做制,但也不是中书台可以大政小情全都一把抓的,相关变更制度等事,还得宰执共商,如今四相会议,皇帝在旁边儿监督,对于权归内廷的条款,崔琰、刘放直接举手赞成,卫觊投了两回反对票,剩下几回也跟刘先似的,一路弃权,于是皆得顺利通过。


曹髦也不用中书做制了,直接秘书拟诏,当场写就,请中书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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