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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混蛋

  不及皇兄貌美

书房外的雨声变得淅淅沥沥。


羽花温声细语:“距离天亮只有两三个时辰了, 公子该回房歇息了。”


白相与收回思绪, 站起身, 羽花便低头收拾书桌上的笔墨纸砚、书籍。


“羽花,无论云锦城中发生了任何事, 谁也不准在白冷面前透露一个字。哪个人敢扰乱小姐的清净, 羽花, 你看着办吧,不必来回过我了。”


白相与突然说, 说完未等羽花回答开门走了。


羽花捡起毛笔的手一顿, 即使知道公子已经离开, 她仍慢慢回了一个字:“是。”


她慢慢把毛笔挂回笔架上。书桌面收拾干净。公子不在书房里面了, 羽花忽然感到寒气透骨,黑夜难捱。羽花觉得有公子在的地方, 不管是刀山火海, 悬崖绝壁,只要可以追随公子左右, 那她便无所畏惧,甘之如饴。她本孤苦伶仃、流离失所,直到遇见公子,人生才有了继续活下去的意义, 公子即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


是他让她重获新生, 对她有救命之恩、知遇之恩。她唯有誓死追随他。


他是个男人,更是她心中的神,连对公子产生的爱慕之情, 都曾经让她觉得自己亵渎了她的公子。


天下间哪个女子配等上他?


她服侍公子多年,始终抱着敬慕、不敢亵渎的心态。当她知晓公子爱上了白冷时,心底是何种滋味?苦?涩?


她早看透世情冷暖,有自知之明。公子不是个多情的人,真正能放心中的绝无几个人。她可不会自不量力到以为服侍了他多年,就妄自揣测能否在公子心中占据一些分量。


他收留她在身侧,是作为他的属下,她做得都是她分内之事,即使她做得再怎么好,从未出过一点差池,他也不会因此就多看她一眼。


她深谙他所有的生活习性,白冷都没她这么清楚。


她自认她的忠诚之心比白冷对公子的爱更坚不可摧。


天底下爱慕公子的女子不计其数,公子却只真正宠爱、怜惜白冷。只一个白冷。


而她想长长久久待在公子身边,她早懂了,讨得白冷欢颜,起码不使白冷对她生起一丝厌恶之心,那比为公子做再多再好都管用。


但有时候她还是忍不住想,不是白冷赢了世上所有的女子,她举世无双的公子,定得是一位绝色美女才能够配得上。她想,白冷最能和公子相配的,就是她的皮相了,所以别人争不过她。白冷是命好,她的亲娘是当年出名的美人,而她一丝不差地继承了她娘亲的美貌。


即使再不凡的男人,当他注意上一个女子时,哪一个又会成例外了?还不是先钟情她的相貌,才肯去探究她的内心?


林越走后,连白相与都不清楚他到底去到了哪里,在做什么。仲谋心倒知道了,上门来讲给我们听。他说几百里外,也是一个繁华兴盛的城市,林越泡在那座城市最大的青楼里,日夜沉溺温柔乡中,好像出不来了。仲谋心又是怎么知道的?温柔乡即是销金窟,远近闻名的青楼红牌姑娘,她们销魂蚀骨的身体比金子还值钱,林越为了嫖她们,一掷千金,可签账单时写的是他仲谋心的大名,天天都有人跑到他府上要他结算天文数字的嫖资,他能不清楚吗?


对于林越的纵情声色,白相与和苏由信还有仲谋心态度却是未置可否。


白相与还是整日看他的书,要么弹弹琴,吟诗作赋。眼瞧着他气质是那么的高雅飘逸,俨然一个红尘之外的人了。要不是他每次亲近我时还会表现出寻常人该有的欲望,我真以为他是要看破红尘了。


他在画一副山水画,我在旁边给他磨墨。


我手有一下没一下漫不经心地磨着。


“冷冷有事想和我谈么?”白相与风轻云淡地问。


我低下眼皮,神情淡淡说:“你倒是一点不担心林越在外面放浪形骸,沉溺酒色。”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明白在男人心目中对于贞操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理解法。这个世界本就充满矛盾。一个处处留情、品性风流的男人,一般身边不会缺乏朋友。而一个女人如果浪荡轻浮,那她不仅得不到男人的尊重,身边也绝无几个正经女人愿意和她交朋友。仿佛贞操这个词专为女人存在,自己得守,也要求别的女人一起守。


白相与抬头,笑了笑:“冷冷,知道什么最能蒙蔽世人的眼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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